一、项目名称

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建筑垃圾清运

二、招标人

西安财经学院

三、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清运资质和专业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有经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明显的运营公司标志符号。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单位资质资料原件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证明、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身份证,并提交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时间

2014522——2014525上午9:00~下午4:00

五、报名地点

2014522-25日,在长安校区(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后勤服务集团办公楼409室。

六、联系人

老师 联系人电话:13636714338

 

                                     

 

 

  西安财经学院

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